防爆電氣設備和zui高表面溫度指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zui高表面溫度,且該溫度須低于該危險場所出現的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
氣設備的溫度組別 | 電氣設備的zui高表面溫度 | 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 |
T1 | 450℃ | >450℃ |
T2 | 300℃ | >300℃ |
T3 | 200℃ | >200℃ |
T4 | 135℃ | >135℃ |
T5 | 100℃ | >100℃ |
T6 | 85℃ | >85℃ |
電氣設備和zui高表面溫度指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zui高表面溫度,且該溫度須低于該危險場所出現的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 | 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指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出現的氣體或蒸氣的引起燃燒的溫度,是氣體和蒸氣本身的特性,根據GB3836.1-2000附錄B表B可查出。 |
場所中氣體/蒸氣分類/分級與允許使用設備類別/關系
場所中氣體/蒸氣分類/分級 | 允許使用設備類別/級別 |
ⅡA(例如:丙烷、戊烷、苯、汽油、乙醇、丙酮、甲胺等) | ⅡA、ⅡB或ⅡC |
ⅡB(例如:乙稀、二甲醚、焦爐煤氣等) | ⅡB、ⅡC |
ⅡC(例如:氫氣、乙煥和二硫化碳) | Ⅱ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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