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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動力(檢修)配電箱(以下簡稱檢修箱)是按GB3836.1~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通用要求》,GB3836.2~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隔爆型電氣設備“d”》設計和制造。檢修箱主要用于1區或2區中含有爆炸性混合物為Ⅱ類B級T4組及以下爆炸危險場所,作為交流50Hz,額定電壓至380V,分支回路額定電流100A的電路中作不頻繁接通與分斷之用,且具有過載和短路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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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貨時請注明插座數量,對應的電壓和電流,進線口數量,方向及規格,如需要配出線口,請注明方向數量及規格,如帶開關或漏電開關請注明開關的電流大小及極數。
一、適用范圍
1. 適用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場所:1區、2區;
2. 可燃性氣體、蒸氣級別:ⅡA、ⅡB;
3. 溫度組別:T1~T4;
4. 戶內、戶外 (IP54、IP55、IP65);訂購時請提出或注明;
5.用于化工,煉油、石油開采、海洋石油平臺、油輪、等危險場所;
二、型號含義(BXX52與BXS為同一產品)
三、BXS防爆檢修電源插座箱技術參數
a.執行標準:GB 3836.1-2000、GB 3836.2-2000、GB 3836.3-2000、IEC60079;
b.防爆標志:Exde IICT6;
c.額定電壓:AC-380/220V/50Hz;
d.主回路額定電流:16-100A;
e.防護等級:IP54,IP55,IP65;
f.防腐等級:WF1;
插座 | 額定電流(A) | 回路數 | 額定電壓(V) | 極數 | 防爆標志 | 防腐等級 | 防護等級 |
防爆插座 | 16、32 | 2、3、4、6 | 220 | 1P N PE | Exde II BT6/T5/T4 | WF1 | IP54 |
無火花插座 | 25、32、63、100 | 380 | 3P PE,3P N PE | Exde II CT6/T5/T4 | WF2 |
四、產品特點
1. 外殼為鋁合金壓鑄或鋼板焊接成型,表面高壓靜電噴塑,或不銹鋼焊接外殼,不銹鋼緊固件;
2.有多種電流規格的防爆插座或無火花插座,便于檢修;
3.帶總開關時,具有過載,短路等保護功能;
4.也可加裝漏電保護功能,當漏電流達到或超過規定值時,能自動跳閘,切路線路,確保設備及人身安全;
5.可根據用戶要求特制;
6.可立式安裝,戶外加裝防雨罩,鋼管或電纜布線;
BXS-2G(15/3) ExdeIIBT4 防爆動力檢修電源插座箱(掛式)
BXS-4G(15/3) ExdeIIBT4 防爆動力檢修電源插座箱(掛式)
BXS-6G(15/3) ExdeIIBT4 防爆動力檢修電源插座箱(掛式)
BXS-8G(15/3) ExdeIIBT4 防爆動力檢修電源插座箱(掛式)
BXS-2G(30/3) ExdeIIBT4 防爆動力檢修電源插座箱(掛式)
1 范圍
本企業標準規定了BXX51系列防爆檢修動力箱(以下簡稱動力箱)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等要求。
本企業標準適用于動力箱的設計、制造與檢驗。
動力箱主要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中1區或2區危險區域,為ⅡB級T4組及以下場所,在交流50Hz,額定電壓至380V,分支回路額定電流至100A的電路中作為檢修電源不頻繁接通與分斷之用,且具有過載、短路保護功能。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2828 逐臺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
GB3836.1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d”
GB4208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T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T14048.1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總則
GB14048.2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低壓斷路器
3 產品分類
3.1 動力箱分類
a)動力箱按性能可分為:帶漏電保護和不帶漏電保護。
b)動力箱按支路數可分為:2、3、4、5、6回路。
3.2 型號意義
B X X 51—□ / □ □ □ □
總開關電流
K:總開關
T:特殊要求(按用戶要求制造)
支路電流
支路數
設計序號
檢修
動力箱
防爆
3.3 基本參數
3.3.1 動力箱的基本參數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 1
型 號 支路數 主回路額定電壓(V) 支路額定電流(A) 防護等級 防爆標志
BXX51-□ 2、3、4、5、6 AC380 100、63 IP54 ExdⅡBT4
3.3.2 額定工作制
a)八小時工作制;
b)不間斷工作制;
c)短時工作制;
d)斷續周期工作制。
防爆檢修動力箱,BXX-4,防爆檢修動力配電箱,防爆檢修箱廠家-樂清浙創防爆電氣有限公司
4 要求
4.1 動力箱應符合本企業標準的要求,并按照規定的程序由國家認可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審查合格的圖樣和企業標準進行制造,并應在取得檢驗部門發放的“防爆合格證”后,方可生產。
4.2 正常工作條件
符合本企業標準的動力箱,應在下列條件下能夠可靠工作:
a) 安裝地點的海拔不超過2000m;
b) 周圍空氣溫度為-20℃~ 40℃,且24h內的平均溫度值不超過 35℃;
c) 安裝地點的zui高溫度為 40℃時,空氣相對濕度不超過50%;在較低的溫度下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
d) 在Ⅱ類含有爆炸性氣體環境場所;
e) 在無顯著搖動和沖擊、振動的地方;
f) 在無破壞金屬和絕緣的腐蝕性氣體或蒸氣的地方;
g) 在能防止雨雪及滴水侵襲的地方;
h) 污染等級為3級;
i) 安裝類別:Ⅱ、Ⅲ類。
4.3 結構要求
4.3.1 動力箱的操作手柄必須操作靈活,動作可靠,并應有清晰的“分”“合”標志。
4.3.2 動力箱絕緣材料級別為Ⅱ級的電氣間隙不小于6㎜,爬電距離不小10㎜。
4.3.3 動力箱外殼材質宜采用含鎂量不大于6%(重量比)的鑄造鋁合金或鋼板焊接制造。
4.3.4 動力箱所有緊固件應有防止自行松脫措施。
4.3.5 動力箱的所有黑色金屬零部件均應采取防銹措施。
4.3.6 動力箱應設有內外接地螺釘,并標注接地符號“〨”,內外接地螺釘應符合GB3836.1-2000第15章規定。
4.3.7 動力箱外殼在明顯處應設有清晰、*性的凸紋標志“ExdⅡBT4”。
4.3.8 動力箱隔爆接合面與外殼容積相對應的zui小寬度和zui大間隙應符合GB3836.2-2000中表3規定,接合面上的孔或螺孔應符合GB3836.2-2000中5.2.6條規定,接合面表面平均粗糙度Ra不超過6.3μm。
4.3.9 動力箱的隔爆接合面應有防銹措施,可涂204-1置換型防銹油。
4.3.10 動力箱外殼外表面宜涂銀灰色粉末漆。
4.3.11 動力箱應設置銘牌,材質應采用耐化學腐蝕的材料制造。
4.4 性能要求
4.4.1 動力箱內裝元件的技術特性除符合本標準規定外,還應符合各自產品標準的有關規定。
4.4.2 動力箱的絕緣性能應承受50Hz、電壓2500V的工頻耐壓試驗,歷時1min無擊穿和閃絡現象。在一般條件下帶電部位與殼體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小于10MΩ。
4.4.3 動力箱外殼zui高表面溫度不超過130℃,接線端子溫升不超過70K。
4.4.4 動力箱的外殼應承受7J沖擊能量的沖擊試驗,不得損壞和發生影響防爆性能的變形。
4.4.5 動力箱的隔爆外殼精加工后,應逐件水壓試驗,試驗壓力1MPa,加壓時間10 2 0S,外殼無結構損壞或可能影響隔爆性能的*變形,則認為試驗合格。
4.4.6 動力箱的絕緣套管應符合GB3836.1-2000中11條規定,并應承受絕緣套管扭轉試驗要求。
4.4.7 動力箱的密封圈應采用橡膠制造,應符合GB3836.1-2000附錄D中D3.3條規定的老化試驗要求。
4.4.8 動力箱在正常工作條件下的操作循環次數1萬次,其中不通電操作循環次數8500次,通電操作循環次數1500次,其操作頻率120/h。
4.4.9 動力箱熱動型脫扣器具有反時限特性,電磁脫扣器為瞬時動作,特性見表2(配電用)。
表 2
脫扣器額定電流
(A) 熱動型脫扣器(環境溫度 40℃) 電磁脫扣器動作電流(A)
1.05In(冷態)
不動作時間(h) 1.30In(熱態)
動作時間(h) 10In±20%
10≤In≤63 1 1
63≤In≤100 2 2
注:電動機保護用斷路器1.0In不動作時間均為2h;動作電流為1.20In(熱態),動作時間均為2h。電磁脫扣器動作電流為12In±20%(A)。
4.4.10 動力箱額定短路分斷能力不低于25KA。
4.4.11 動力箱電纜引入裝置應能夾緊電纜,應符合GB3836.1-2000附錄D中D2.3的要求。
4.4.12 動力箱電纜引入采用密封圈壓緊密封,密封的zui小軸向尺寸應符合GB3836.2-2000中12.4要求。
4.4.13 動力箱的隔爆外殼應承受內部爆炸,應符合GB3836.2-2000中15.1規定的外殼耐壓試驗要求。
4.4.14 動力箱的隔爆外殼應承受GB3836.2-2000中15.2規定的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要求。
4.4.15 動力箱外殼的防護能力應不低于IP5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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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試驗方法
5.1 動力箱的工頻耐壓試驗按GB/T14048.1-2000中8.3.3.4條的有關規定進行。絕緣電阻測量用1000V、0~1000MΩ兆歐表測量帶電端子與殼體之間。
5.2 動力箱的溫升試驗按GB/T14048.1-2000中 8.3.3.3條,溫度試驗按GB3836.1-2000中23.4.6條有關規定進行。
5.3 動力箱外殼沖擊試驗按GB3836.1-2000中23.4.3.1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4 動力箱隔爆外殼的水壓試驗按GB3836.2-2000中15.1.2.1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5 動力箱絕緣套管扭轉試驗按GB3836.1-2000中23.4.5條規定進行。
5.6 動力箱的彈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試驗按GB3836.1-2000附錄D中D3.3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7 動力箱的不通電操作性能試驗按GB14048.2-1994中8.1.4.3.3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8 動力箱的通電操作性能按GB14048.2-1994中8.1.4.3.4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9 動力箱的額定短路分斷能力試驗按GB14048.2-1994中8.1.3條、8.1.5條和8.1.6條有關規定進行。
5.10 動力箱的引入裝置的密封圈夾緊試驗按GB3836.1-2000中附錄D3.1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11 動力箱的引入裝置的密封試驗按GB3836.2-2000中附錄D2.1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12 動力箱隔爆外殼耐壓試驗按GB3836.2-2000中15.1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13 動力箱隔爆外殼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按GB3836.2-2000中15.2條有關規定進行。
5.14 動力箱外殼防護能力試驗按GB4208的規定進行。
6 檢驗規則
6.1 檢驗分類
出廠檢驗和型式試驗。
6.2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包括常規檢驗和出廠抽樣檢驗。
6.2.1 常規檢驗是在產品出廠前對產品逐臺進行檢驗和試驗。
6.2.2 出廠抽樣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必須進行的抽樣檢查和試驗。抽樣方案應按GB2828《逐臺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的規定進行,檢查水平用I級,其質量水平判定按AQL值取4.0。
6.2.3 出廠檢驗項目
a)外觀檢查(4.3.1,4.3.4,4.3.5, 4.3.6, 4.3.7, 4.3.9, 4.3.10,4.3.11);
b)隔爆參數檢查(4.3.8);
c)隔爆外殼的水壓試驗(4.4.5);
d)工頻耐壓試驗及絕緣電阻測量(4.4.2)。
6.3 型式試驗
型式試驗的目的是驗證定型的動力箱的設計性能是否符合本企業標準要求。
型式試驗是新產品試制投產必須進行的試驗。只有當產品設計、制造工藝、使用原材料或零部件結構有更改,可能影響動力箱防爆性能時,才需要重新進行有關項目的型式試驗。正常生產的產品每隔五年進行一次。任一型式試驗的試品,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任意抽取2臺進行試驗,2臺試品試驗都合格,才能認為型式試驗合格。否則必須分析原因,采取技術措施甚至改進設計、工藝等再重新進行試驗,直到型式試驗合格為止。
型式試驗項目:
a) 所有出廠檢驗項目;
b) 溫升試驗、溫度試驗;
c) 外殼沖擊試驗;
d) 絕緣套管扭轉試驗;
e) 彈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試驗;
f) 操作性能試驗;
g) 額定短路分斷能力試驗;
h) 引入裝置的密封圈夾緊試驗;
i) 引入裝置的密封試驗;
j) 隔爆外殼耐壓試驗;
k) 隔爆外殼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
l) 外殼防護能力試驗。
防爆檢修動力箱,BXX-4,防爆檢修動力配電箱,防爆檢修箱廠家
7 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
7.1 標志
7.1.1 動力箱應在顯著位置設有凸紋標志ExdⅡBT4。
7.1.2 動力箱的銘牌材質應采用耐化學腐蝕的材料,如青銅,黃銅或不銹鋼。
7.1.3 動力箱的銘牌應包括下列各項:
a)制造廠名;
b)產品型號、名稱;
c)額定工作電壓、支路額定電流;
d)防爆標志;
e)防護等級;
f)防爆合格證號;
g)制造日期。
7.2 包裝
7.2.1 動力箱的包裝應符合GB/T13384的規定。
7.2.2 包裝箱內隨同產品攜帶的技術文件有:
a)檢驗合格證;
b)使用說明書;
d)裝箱單。
7.2.3 包裝箱外壁應有清晰的文字和標志,內容如下:
a)制造廠名稱、地址、;
b)產品型號及名稱;
c)產品數量;
d)包裝箱外形尺寸“長×寬×高”及毛重;
e)收貨單位名稱和地址;
f)“小心輕放”、“怕濕”、“向上”等字樣或標記。
7.3 運輸及貯存
7.3.1 動力箱在運輸過程中,應有防雨雪侵襲的措施。
7.3.2 動力箱應貯存在空氣流通,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0%,溫度不高于40℃,不低于-25℃的倉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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